⒈ 指汉代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射声、虎贲七校尉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至武帝平百粤,内增七校。”颜师古注引晋灼曰:“《百官表》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清沈钦韩《汉书疏证》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
⒈ 指 汉 代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射声、虎賁七校尉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至 武帝 平 百粤,内增七校。”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:“《百官表》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賁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 清 沉钦韩 《汉书疏证》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 唐 高适 《信安王幕府》诗:“雷霆七校发,旌旆五营连。”清 张逸少 《北征凯旋》诗之三:“犀衣颁七校,骏骑给千屯。”
1.容器狭小。 2.器局狭隘。
1.讥笑。
1.一只脚;残缺。喻指残缺不全的器物。校,通"骹",器物的脚。
1.旗军的校官。
1.谓妻。 2.妻和儿女。
1.急促疾速。齐,通"齌"。
1.仰慕仿效。
1.从小,自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