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名称与道理。
⒉ 特指魏晋及其后清谈家辨析事物名和理的是非同异。
引马王堆 汉 墓帛书《经法·名理》:“审察名理名冬(终)始……能与(举)冬始,故能循名廏(究)理。”帛书整理小组注:“‘理’下‘名’字疑衍文。”《鹖冠子·泰录》:“泰一之道,九皇之傅,请成於泰始之末,见不详事於名理之外。”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异六·罗汉》:“时癸丑会试举人题…… 米 叹其难。 罗汉 为阐发传註,名理灿然。”郭沫若 《释玄黄》:“焦的内含,可兼容黑、黄两色,而足下使焦字与黑字相等,这恐怕在名理上说不过去吧。”
⒉ 特指 魏 晋 及其后清谈家辨析事物名和理的是非同异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会传》:“及壮,有才数技艺,而博学精练名理。”《晋书·范汪传》:“博学多通,善谈名理。”
⒈ 名家的理论,即辨别是非同异的理论。
引《晋书·卷七五·范汪传》:「汪乃庐于园中,布衣蔬食,然薪写书,写毕,诵读亦遍,遂博学多通,善谈名理。」
⒉ 有关逻辑或语词概念方面的道理。
1.阴间的官吏。
1.日历。因蓂荚的更换而知月日,故名。
1.名位与利禄;名声与利益。
1.著述的体例。 2.旧时律书的首篇,犹今之总则,包括刑名与体例。
1.鸣叫。
1.严明的治理。 2.明显的道理。 3.说明道理。 4.明察事理;懂道理。
1.犹良吏。
清明秀丽:田野里一片明丽的春光。
1.明慧爽利。
1.谓立为螟蛉子。犹过继。